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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電管理術語

admin @ 2014-03-19 , reply:0

概述

名稱:無線電管理術語本標準參照採用國際電聯世界無線電行政大會最後法案(1979年,日內瓦)中的無線電規則第一章第一條款和國際無線電諮詢委員會的有關文件內容。1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本標準規定了無線電管理的……
名稱:無線電管理術語
本標準參照採用國際電聯世界無線電行政大會最後法案(1979年,日內瓦)中的無線電規則第一章第一條款和國際無線電諮詢委員會的有關文件內容。
1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無線電管理的術語及其定義,包括一般術語;有關頻率管理的專用術語;無線電業務、各種無線電台與系統、操作術語、發射與無線電設備的特性、頻率共用、空間技術術語。
本標準適用於無線電管理領域。
2引用標準
GB 10ll2確立術語的一般原則與方法
3術語
3.1一般術語general terms
3.1.1電信telecmmunication
利用有線電、無線電、光或其他電磁系統所進行的符號、信號、文字、圖象、聲音或其他信息的傳輸、發射或接收。
3.1.2無線電radio
對無線電波使用的通稱。
3.1.3無線電波或赫茲波radio waves or hertzian waves
頻率規定在3000GHz以下,不用人工波導而在空間傳播的電磁波。
3.1.4無線電通信radiocommunication
利用無線電波的電信。
3.1. 5地面無線電通信terrestrial radiocommunication
除空間無線電通信或射電天文以外的任何無線電通信。
3.1.6空間無線電通信space radio communication
包括利用一個或多個空間站,或利用一個或多個反射衛星,或利用空間其他物體所進行的任何無線電通信。
3.1.7無線電測定radiodetermination
利用無線電波的傳播特性確定物體的位置、速度和/或其他特性,或獲得與這些參數有關的信息。
3.1.8無線電導航radionavigation
用於導航(包括障礙物告警)的無線電測定。
3. 1.9無線電定位radiolocation
用於除無線電導航以外的無線電測定。
3.1.10無線電測向radio direction一finding
利用接收無線電波來確定一個電台或物體的方向的一種無線電測定。
3.1.11射電天文radio astronomy
基於接收源於宇宙的無線電波的天文學。
3.1.12協調世界時(UTC) coordinated universa1 time
由國際無線電諮詢委員會定義和建議採用的,並由國際時間局(BIH)負責保持的以國際單位制(SI)秒為單位的時間標度。
對與無線電規則相關的大部分實際應用而言,協調世界時(UTC)與本初子午線(經度零度)上的平均太陽時等效。該時間過去以格林威治平均時(GMT)表示。
3.1.13工業、科學和醫療(工、科、醫)應用(射頻能量的)industrial, scientific and medical(ISM)Applications(of radio frequency energy)
能在局部範圍內產生射頻能量並利用這種頻率能量為工業、科學、醫療、民用或類似領域提供服務的設備或器械的運用,但不包括電信領域內的運用。
3.2有關頻率管理的專用術語specific terms related to frequency management
3. 2.1劃分(頻帶的)allocation(of a frequency band)
把某個特定的頻帶列入頻率劃分表,規定該頻帶可在指定的條件下供一種或多種地面或空間無線電通信業務或射電天文業務使用。
3.2.2分配(無線電頻率或無線電頻道的)allotment(of a radio frequency or radio frequency channel)
把無線電頻率或頻道規定由一個或多個部門,或在指定的區域內供地面或空間無線電通信業務在指定的條件下使用。
3.2.3指配(無線電頻率或無線電頻道的)assignment(of a radio frequency or radio frequency channe1)
把無線電頻率或頻道核准給無線電台在規定的條件下使用。
3.3無線電業務radio services
3.3.1無線電通信業務radiocommunication service
為各種電信用途所進行的無線電波的傳輸、發射和/或接收。
註:除另有說明外,無線電通信業務均指地面無線電通信。
3.3.2固定業務fixed service
特定的固定點之間的無線電通信業務。
3.3.3衛星固定業務fixed一satellite service
利用一個或多個衛星,在位於各特定的固定點上的地球站之間的無線電通信業務;這種業務可包括其他空間無線電通信業務的饋線鏈路,也可包括衛星間業務中出現的衛星至衛星鏈路。
3.3.4航空固定業務aeronautical fixed service。
主要為航空導航安全與正常、有效和經濟的空中運輸,在指定的固定點之間所提供的無線電通信業務。
3.3.5衛星間業務inter一satellite service
在人造地球衛星間提供鏈路的無線電通信業務。
3.3.6空間操作業務space operation service
僅與空間飛行器的操作,特別是與空間跟蹤、空間遙測和空間遙令有關的無線電通信業務。
這些功能應在空間站的運營業務內正常提供。
3.3.7移動業務mobile service
移動電台與陸地電台之間,或各移動電台之間的無線電通信業務。
3.3.8衛星移動業務mobile一satellite service
一種無線電通信業務,即:
a.在移動地球站和一個或多個空間站之間,或該業務所使用的空間站之間的無線電通信業務;
b.利用一個或多個空間站實現的移動地球站之間的無線電通信業務。
上述業務也可包括共操作所必需的饋線鏈路。
3.3.9陸地移動業務land mobile service
基站和陸地移動電台之間或陸地移動電台之間的移動業務。
3.3.10衛星陸地移動業務land mobile一satellite service
其移動地球站位於陸地上的一種衛星移動業務。
3.3.11水上移動業務maritime mobile service
海岸電台和船舶電台之間,或船舶電台之間,或相關的船上通信電台之間的一種移動業務;營救器電台和應急示位無線電信標電台也可參與此種業務。
3.3.12衛星水上移動業務maritime mobile一satellite service
其移動地球站位於船舶上的一種衛星移動業務;各營救器電台及各應急示位無線電信標電台也可參與此種業務。
3.3.13港口操作業務port operations service
海(江)岸電台與船舶電台之間,或船舶電台之間在港口內或港口附近的一種水上移動業務。其通信內容只限於與作業調度、船舶運行和船舶安全以及在緊急情況下的人身安全等有關的信息。
屬於公眾通信性質的信息不包括在內。
3.3.14船舶移動業務ship movement service
在海岸電台與船舶電台之間,或各船舶電台之間除港口操作業務以外的水上移動業務中的安全業務。其通信內容只限於有關船舶運行的事宜。
屬於公眾通信性質的信息不包括在內。
3.3.15航空移動業務aeronautical mobile service
在航空電台和航空器電台之間,或各航空器電台之間的一種移動業務。營救器電台可參與此種業務;應急示位無線電信標電台在指定的遇險與應急頻率上也可參與此種業務。
3.3.16衛星航空移動業務aeronautical mobile一satellite service
移動地球站位於航空器上的衛星移動業務;營救器電台與應急示位無線電信標電台也可參與此種業務。
3. 3.17廣播業務broadcasting service
供公眾直接接收而進行發射的無線電通信業務,包括聲音的發射,電視的發射或其他方式的發射。
3.3.18衛星廣播業務broadcasting一satellite service
利用空間站發送或轉發信號,以供公眾直接接收(包括個體接收和集體接收)的無線電通信業務。
3.3.19無線電測定業務radiodetermination service
用於無線電測定的無線電通信業務。
3.3.20衛星無線電測定業務radiodetermination一satellite service。
利用一個或多個空間站進行無線電測定的無線電通信業務。
3.3.21無線電導航業務radionavigation service
用於無線電導航的無線電測定業務。
3. 3 .22衛星無線電導航業務radionavigation一satellite service
用於無線電導航的衛星無線電測定業務。這種業務也可以包括其操作所必需的饋線鏈路。
3. 3.23水上無線電導航業務maritime radionavigation service
用於船舶航行和船舶的安全運行的無線電導航業務。
3. 3. 24衛星水上無線電導航業務maritime radionavigation一 satellite service
地球站位於船舶上的衛星無線電導航業務。
3.3.25航空無線電導航業務aeronautical radionavigation service
用於航空器飛行和航空器的安全運行的無線電導航業務。
3. 3. 26衛星航空無線電導航業務aeronautical radionavigation一 satellite service
地球站位於航空器上的衛星無線電導航業務。
3.3.27無線電定位業務radiolocation service
用於無線電定位的無線電測定業務。
3.3. 28氣象輔助業務meteorological aids service
用於氣象(含水文)的觀察與探測的無線電通信業務。
3.3.29衛星地球探測業務earth exploration一satellite service
衛星地球站與一個或多個空間站之間的無線電通信業務,並可包括各空間站之間的鏈路,在這種業務中:
a.由地球衛星上的有源遙感器或無源遙感器獲得有關地球特性及其自然現象的信息;
b.從空中或地球基地台站收集同類信息;
c.此種信息可分發給系統內的相關地球站;
d.可包括平台詢問。
此種業務也可包括其操作所必需的饋線鏈路。
3. 3. 30衛星氣象業務meteorological一satellite service
用於氣象的衛星地球探測業務。
3.3. 31標準頻率和時間信號業務standard frequency and time signal service
為滿足科學、技術和其他方面的需要而播發規定的高精度頻率、時間信號(或二者同時播發)以供普遍接收的無線電通信業務。
3. 3. 32衛星標準頻率和時間信號業務standard frequency and time signal一satellite service
利用地球衛星上的空間站開放標準頻率和時間信號業務的無線電通信業務。
此種業務也可包括其操作所必需的饋線鏈路。
3. 3. 33空間研究業務space research service。
利用空間飛行器或空間其他物體進行科學或技術研究的無線電通信業務。
3.3. 34業餘業務amateur service
供業餘無線電愛好者進行自我訓練、相互通信和技術研究的無線電通信業務,業餘無線電愛好者系指經正式批准的、對無線電技術有興趣的人,其興趣純系個人愛好而不涉及謀取利潤。
3.3.35衛星業餘業務amateur一satellite service
利用地球衛星上的空間站開展與業餘業務相同目的的無線電通信業務。
3.3.36射電天文業務 radio astronommy service
用於射電天文的一種業務。
3.3. 37安全業務safety service
為保障人類生命財產安全而常設或臨時使用的無線電通信業務。
3.3.38特別業務special service
在本節內未另行規定的,專門為一般公益事業的特定需要而設立的無線電通信業務,此種業務均不對公眾通信開放。
3.4無線電台與系統radio stations and systems
3.4.1電台或站station
為開展無線電通信業務或射電天文業務所必需的一個或多個發信機或收信機、或發信機與收信機的組合(包括它們的附屬設備)。
3.4.2地面電台terrestrial station
實現地面無線電通信的電台。
3. 4.3地球站 earth station
位於地球表面或位於地球大氣層主要部分以內的電台,並擬與一個或多個空間站通信;或通過一個或多個反射衛星或空間其他物體與一個或多個同類地球站進行通信。
3.4.4空間站 space station
位於地球大氣層以外,即準備超越或已經超越地球大氣層主要部分的物體上的電台。
3.4.5營救器電台survival craft station
水上移動業務或航空移動業務中專為救生目的而設置在任何救生艇,救生筏或其他營救器上的移動電台。
3.4.6固定電台fixed station
用於固定業務的電台。
3.4.7航空固定電台aeronautical fixed station
用於航空固定業務的電台。
3.4.8移動電台mobile station
移動業務中專供移動時或在非指定地點停留時使用的電台。
3.4.9移動地球站mobile earth station
衛星移動業務中專供移動時或在非指定點停留時使用的地球站。
3.4.10陸地電台 land station
移動業務中在固定點使用(不在移動時使用)的電台。
3. 4.11基站 base station
陸地移動業務中的陸地電台。
3.4. 12陸地移動電台 land mobile station
陸地移動業務中能在一國或一個地區的地理範圍內作地面移動的電台。
3.4. 13海(江)岸電台 coast station
水上移動業務中的陸地電台。
3.4. 14海岸地球站 coast earth station
衛星固定業務中(或有時在衛星水上移動業務中)設在陸地上某固定點為衛星水上移動業務提供饋線鏈路的地球站。
3.4. 15船舶電台 ship station
水上移動業務中設在非永久停泊的船舶上的移動電台,但不同於營救器電台。
3.4. 16船舶地球站ship earth station
衛星水上移動業務中設在船舶上的移動地球站。
3.4. 17船上通信電台 on一board communication station
水上移動業務的一種低功率移動電台,用於船舶內部通信,或在救生艇演習或工作時用於船舶及其救生艇和救生筏之間的通信,或用於一組頂推、拖帶船舶之間的通信,亦可用於列隊和停泊的指揮。
3.4. 18港口電台 port station
用於港口操作業務的海(江)岸電台。
3.4. 19航空電台 aeronautical station
用於航空移動業務的陸地電台。
在某些情況下,航空電台也可設在艦船或海面工作平台上。
3.4. 20航空地球站 aeronautical earth station
在衛星固定業務中(或有時在衛星航空移動業務中)設在陸地上某固定點為衛星航空移動業務提供饋線鏈路的地球站。
3.4. 21航空器電台 aircraft station
航空移動業務中設在航空器上的移動電台,但不同於營救器電台。
3.4. 22航空器地球站 aircraft earth station
衛星航空移動業務中設在航空器上的移動地球站。
3.4. 23廣播電台 broadcasting station
用於廣播業務的電台。
3.4. 24無線電測定電台 radiodetermination station
用於無線電測定業務的電台。
3.4. 25無線電導航移動電台 radionavigation mobile station
在移動時,或在非指定地點停留時使用的、用於無線電導航業務的電台。
3.4. 26無線電導航陸地電台 radionavigation land station
在固定點使用(不在移動時使用)的、用於無線電導航業務的電台。
3.4. 27無線電定位移動電台 radiolocation mobile station
在移動時,或在非指定的地點停留時使用的、用於無線電定位業務的電台。
3.4. 28無線電定位陸地電台 radiolocation land station
在固定點使用(不在移動時使用)的、用於無線電定位業務的電台。
3. 4. 29無線電測向電台 radio direction一finding station
用於無線電測向的無線電測定電台。
3.4. 30無線電信標電台 radiobeacon station
無線電導航業務中的一種電台,利用其發射使某個移動台能測定自己與信標電台的相對方位或方向。
3.4. 31應急示位無線電信標電台 emergency position-indication radiobeaoon station
移動業務中的一種電台,其發射便於搜索和營救工作。
3.4. 32標準頻率和時間信號電台 standard frequency and time signal station
用於標準頻率和時間信號業務的電台。
3.4. 33業餘電台 amateur station
用於業餘業務的電台。
3.4. 34射電天文電台 radio astronomy station
用於射電天文業務的電台。
3.4. 35實驗電台 experimental station
以發展科學或技術為目的而利用無線電波進行實驗的電台。
本定義不包含各種業餘電台。
3.4. 36船舶應急發信機 ship's emergency transmitter
為遇險、緊急或為安全目的而在一個專用遇險頻率上使用的船舶發信機。
3.4. 37雷達 radar
以基準信號與從被測物體反射或轉發的無線電信號進行比較的無線電測定系統。
3.4. 38一次雷達 primary radar
以基準信號與從被測物體反射的無線電信號進行比較的無線電測定系統。
3.4. 39二次雷達 secondary radar
以基準信號與從被測物體重發的無線電信號進行比較的無線電測定系統。
3. 4. 40雷達信標 radar beacon(racon)
同固定導航標誌設在一起的收發信機,當其被某個雷達觸發時,會自動送回一個鑒別信號,該信號能在觸發雷達的顯示器上提供距離、方位和識別等信息。
3. 4. 41儀錶著陸系統 instrument landing system(ILS)
對即將著陸及著陸過程中的航空器提供水平與垂直引導,並在某些固定點上,指示出距著陸參考點的距離的無線電導航系統。
3. 4. 42儀錶著陸系統航向信標 instrument landing system localizer
儀錶著陸系統中的水平引導系統,用以指示航空器與沿跑道軸線的最佳下降路線的水平偏差。
3. 4. 43儀錶著陸系統下滑信標 instrument landing system glide path
儀錶著陸系統中的垂直引導系統,用以指示航空器與最佳下降路線的垂直偏差。
3.4. 44指點信標 marker beacon
航空無線電導航業務中的發信機,它垂直發射一個鑒別圖型,以此向航空器提供位置信息。
3.4. 45無線電高度表 radio altimeter
航空器或空間飛行器上,用以測定航空器或空間飛行器離地球表面或其他物體表面的高度的無線電導航設備。
3.4. 46無線電高空測候器 radiosonde
氣象輔助業務中的一種用以發送氣象數據的自動無線電發信機,它通常裝在航空器、自由氣球、風箏或降落傘上。
3.4. 47空間系統 space system
一組為特定目的而相互配合進行空間無線電通信的地球站和/或空間站。
3.4. 48衛星系統 satellite system
使用一個或多個人造地球衛星的空間系統。
3.4. 49衛星網路 satellite network
僅由一個衛星及其相配合的多個地球站組成的衛星系統或衛星系統的一部分。
3.4. 50衛星鏈路 satellite link
一個發射地球站與一個接收地球站通過一個衛星所建立的無線電鏈路。
一條衛星鏈路由一條上行鏈路(上行線)和一個下行鏈路(下行線)組成。
3.4. 51多衛星鏈路 multi一satellite link
一個發射地球站和一個接收地球站間通過兩個或多個衛星不經過任何其他中間地球站所建立的無線電鏈路。
多衛星鏈路由一條上行線路、一條或多條衛星至衛星間線路及一條下行線路組成。
3.4. 52饋線鏈路 feeder link
從一個設在指定的固定點上的地球站到一個空間站,或從一個空間站到一個設在某固定點的地球站的無線電鏈路,用於除衛星固定業務以外的空間無線電通信業務的信息傳遞。
3.4. 53特種電台 special radio station
用於無線電特別業務的電台。
3.4. 54制式無線電台 compulsory fitted radio station
指為確保船舶、航空器的安全,在製造完成時必須安裝在其上的無線電通信設備;也指按照統一規格裝配在機車上的無線電通信設備。
3.5操作術語 operational terms
3.5.1公眾通信 public correspondence
向公眾開放的各電信局及電台所必須受理並予傳輸的任何電信。
3.5.2電報技術 telegraphy
用任何方法遠距離傳送和再現諸如書寫或印刷品或固定圖象等文件材料,或者以此種方式遠距離再現任何類型信息的一種電信方式。除另有規定外,電報技術一詞應指使用某種信號代碼傳送書寫品的電信方式。
3.5.3電報 telegram
利用電報技術傳送投遞給收報人的書面材料。除另有規定外,該詞亦包括無線電報。
3.5.4無線電報 radiotelegram
發自或發往移動電台或移動地球站的電報,它的全部或部分傳輸通路為移動業務或衛星移動業務的無線電通信通道。
3.5.5無線電用戶電報呼叫 radiotelex call
發自或發往移動電台或移動地球站的用戶電報呼叫,它的全部或部分傳輸通路為移動業務或衛星移動業務的無線電通信通道。
3.5.6移頻電報技術 frequency一shift telegraphy
電報信號控制載波頻率在預定的範圍之內變換的調頻方式的電報技術。
3.5. 7傳真 facsimile
一種用於傳輸帶有或不帶有灰度等級的固定圖象的電報技術方式,其目的是以可永久保存的形式重現圖象。
3.5.8電話技術 telephony
為傳輸語音或有時為傳輸其他聲音而建立的一種電信方式。
3.5.9無線電呼叫 radiotelephone call
發自或發往移動台或移動地球站的電話呼叫,它的全部或部分傳輸通道,為移動業務或衛星移動業務中的無線電通信通道。
3.5. 10單工操作 simplex operation
在一條電信通路的兩個方向上交替進行傳輸的一種工作方式,例如人工控制。該操作在無線電通信中需要一個或兩個頻率。
3.5.11雙工操作 duplex operation
一條電信通路的兩個方向能同時進行傳輸的工作方式。該操作在無線電通信中需用兩個頻率。
3.5.12半雙工操作 semi一duplex operation
電路的一端用單工操作,另一端用雙工操作的一種工作方式。該操作在無線電通信中需用兩個頻率。
3.5.13電視 television
傳輸靜止或活動景物的瞬間圖象的一種電信方式。
3.5.14遙測技術 telemetry
利用電信在離測量儀器有一定距離的地方自動地顯示或記錄測量結果的技術。
3.5.15無線電遙測技術 radiotelemetry
利用無線電波的遙測技術。
3.5.16空間遙測技術 space telemetry
把遙測技術應用於從空間站傳送空間飛行器上的測試結果(包括空間飛行器本身的功能等情況)。
3.5.17遙令 telecommand
為了啟動、更改或終止遠距離設備的運行而利用電信傳送的控制信號。
3.5.18空間遙令 space telecommand
為了啟動、更改或終止在相關空間物體(包括空間站)上設備的運行而利用無線電通信傳送到空間站的控制信號。
3.5.19空間跟蹤 space tracking
利用除一次雷達外的無線電測定方法,測定空間物體的軌道、速度或瞬間位置以跟蹤該物體的運動。
3.5. 20遙控 telecontrol
用電信方式把測量和控制裝置與判決單元聯通,以實現對遠距離操作設備的控制。
3.6發射與無線電設備的特性charateristics of emissions and radio equipment
3.6.1輻射radiation
任何源的能量流以無線電波的形式向外發出。
3.6.2發射emission
由無線電發射電台產生的輻射或輻射產物。
註:一個無線電接收機本地振蕩器輻射的能量就不是發射而是輻射。
3.6.3發射類別class of emission
用標準符號標示的某發射的一組特性,例如主載波調製方式、調製信號、被發送信息的類型以及其他適用的信號特性。
3.6.4單邊帶發射single-sideband emission
只傳送一個邊帶的調幅發射
3.6.5全載波單邊帶發射full carrier single一sideband emission
載波不受到抑制的單邊帶發射。
3.6.6減載波單邊帶發射reduced carrier single一sideband emission
載波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但仍可得到恢復並用於解調的單邊帶發射。
3.6.7抑制載波單邊帶發射suppressed carrier single一sideband emission
載波全部被抑制,且不擬用於解調的單邊帶發射。
3.6.8帶外發射 out一of一band emission
由於調製過程而產生的、剛超出必要帶寬的一個或多個頻率的發射,但雜散發射除外。
3.6.9雜散發射spurious emission
必要帶寬之外的某個或某些頻率的發射,其發射電平可降低而不致影響相應信息的傳輸。雜散發射包括諧波發射、寄生髮射、互調產物及變頻產物,但帶外發射除外。
3.6. 10無用發射unwanted emission
包括雜散發射和帶外發射。
3.6. 11指配頻帶assigned frequency band
批准給某個電台進行發射的頻帶;其帶寬等於必要帶寬加上頻率容限絕對值的兩倍。如果涉及空間電台,則指配頻帶還包括對於地球表面任何一點上可能發生的最大多普勒頻移的兩倍。
3.6. 12指配頻率assigned frequency
指配給一個電台的頻帶的中心頻率。
3.6. 13特徵頻率characteristic frequency
在給定的發射中易於識別和測量的頻率。
3.6. 14參考頻率reference frequency
相對於指配頻率,具有固定和特定位置的頻率。此頻率對指配頻率的偏移與特徵頻率對發射所佔頻帶中心頻率的偏移具有相同的絕對值和符號。
3.6. 15頻率容限frequency tolerance
發射所佔頻帶的中心頻率偏離指配頻率(或發射的特徵頻率偏離參考頻率)的最大容許偏差。頻率容限以百萬分之幾或以若干赫表示。
3.6. 16必要帶寬necessary bandwidth
指這樣一種帶寬,對給定的發射類別而言,其恰足以保證在相應的速率上且在給定條件下具有所要求質量的信息傳輸。
3.6. 17佔用帶寬occupied bandwidth
指某一頻率的帶寬,在此頻帶頻率下限之下和頻率上限之上所發射的平均功率分別等於某一給定發射的總平均功率的規定百分數β/2。
除另作規定外,β/2值應取0.5%。
3.6. 18右旋(或順時針)極化波right-hand(or clockwise) polarized wave
在任何一垂直於傳播方向的固定平面上,順著傳播方向看去,其電場向量隨時間向右(順時針方向)旋轉的橢圓極化波或圓極化波。
3.6. 19左旋(或逆時針)極化波left一hand(or anti一clockwise)polarized wave
在任何一垂直於傳播方向的固定平面上,順著傳播方向看去,其電場向量隨時間向左(逆時針方向)旋轉的橢圓極化波或圓極化波。
3.6. 20峰包功率(無線電發信機的)PX或pX peak envelope power(of a radio transmitter)
正常工作情況下,發信機在調製包絡峰點的一個射頻周期內供給無線饋線的功率算術平均值。符號p表示以瓦計的功率,而符號P表示相對於某基準電平以分貝計的功率。
3.6. 21平均功率(無線電發信機的)PY域PY mean power(of a radio transmitter)
正常工作情況下,發信機在與調製中所遇到的最低頻率周期相比的足夠長的時間間隔內供給天線饋線的功率算術平均值。
符號p表示以瓦計的功率,而符號P表示相對於某基準電平以分貝計的功率。
3.6. 22載波功率(無線電發信機的)PZ或Pz carrier power(of a radio transmitter)
在無調製的情況下,發信機在一個射頻周期內供給天線饋線的功率算術平均值。
符號p表示以瓦計的功率,而符號P表示相對於某基準電平以分貝計的功率。
3.6. 23天線增益gain of an antenna
在給定的方向上並在相同距離上產生相同場強或相同功率通量密度的條件下,無損耗基準天線輸入端所需功率與供給某給定天線輸入端功率的比值。通常用分貝表示。如無其他說明,則指最大輻射方向的增益。增益也可按規定的極化來考慮。
根據對基準無線的選擇,增益分為:
a.絕對或全向增益(Gi),這裡基準天線是一個在空間中處於隔離狀態的全向無線。
b.相對於半波振子的增益(Gd),這裡基準無線是一個在空間處於隔離狀態的半波振子,且其大圓面包含給定的方向;
c.相對於短垂直天線的增益(Gv),這裡基準天線是一個比四分之一波長短得多的、垂直於包含給定方向並完全導電的平面的線性導體。
3.6. 24等效全向輻射功率equivalent isotropically radiated power(e.i.r.p)
供給天線的功率與給定方向上相對於全向天線的增益(絕對或全向增益)的乘積。
3.6. 25有效輻射功率(給定方向上的)effective radiated power(in a given direction)(e.r. p)
供給天線的功率與在給定方向上相對於半波振子的增益的乘積。
3.6. 26有效單極輻射功率(給定方向上的)effective monopole radiated power(in a given direction)(e.m.r.p)
供給天線的功率與在給定方向上相對於短垂直天線的增益的乘積。
3.6. 27對流層散射tropospheric scatter
由於對流層物理特性的不規則性或不連續性而引起的散射的無線電波傳播。
3.6. 28電離層散射ionospheric scatter
由於電離層電離度的不規則性或不連續性而引起的散射的無線電波傳播。
3.6. 29頻帶frequency hand
無線電頻譜上位於兩個特定的頻率界限之間的部分。
3.6. 30帶寬bandwidth
某一段頻譜的兩端界限頻率之差的絕對值。
註:①這一名詞通常加一定語使用,例如:基帶帶寬、必要帶寬和接收機帶寬等。
②應該明確區分以下二者:
a.頻帶——它是由稱為上限頻率和下限頻率的兩個頻率點限定,或由其他類似方法規定在頻譜上有確定位置的一段頻譜。
b.帶寬——它只由某頻帶的兩個界限頻率之差的絕對值表示,只要該差值不變,這兩個界限頻率可位於頻譜上的任何位置。
3.6. 31 xdB帶寬xdBbandwidth
某頻帶的帶寬,位於該頻帶上限頻率和下限頻率之外的任何離散頻譜分量或連續功率頻譜密度都至少比某給定零dB參考電平低xdB。
3.6. 32諧波發射 harmonic emission
頻率為佔用頻帶內頻率的整數倍的雜散發射。
3.6. 33全載波發射 full carrier emission
載波功率電平與峰包功率之差小於等於6dB的調幅發射。
註:①雙邊帶調幅發射通常具有全載波,其功率電平在100%調幅時恰比峰包功率低6dB。
②在單邊帶全載波發射時,發送一個比峰包功率低6dB的載波功率以便使用為雙邊帶全載波而設計的接收機。
3.6. 34對流層 troposphere
地球大氣層的底層部分。高度在極區約為9公里,在赤道約為17公里,其間除局部逆溫層外,氣溫隨高度上升而下降。
3.6. 35對流層傳播 tropospheric propagation
無線電波在對流層中的傳播,泛指不受電離層影響的在電離層以下大氣中的電波傳播。
3.6. 36電離層 ionosphere
地球大氣層的上層部分,其間由於光電離作用而產生的離子和自由電子具有足夠的密度使某些頻段的無線電波產生反射、折射、吸收或其他影響傳播的效應。
3.6. 37電離層傳播 ionospheric propagation
利用電離層的無線電波傳播。
3.6. 38電離層反射 ionospheric reflection
無線電波人射電離層后,因電離層折射效應累積,使入射波方向改變。在足夠遠的距離上這一現象可視為等效於一個假想反射面的反射。
3.6. 39電離層波 ionospheric wave
經電離層反射而折回地面的無線電波。
3.7頻率共用 frequency sharing
3. 7. 1干擾 interference
由於一種或多種發射、輻射、感應或其組合所產生的無用能量對無線電通信系統的接收產生的影響,其表現為性能下降,誤解或信息丟失,如不存在這種無用能量則此後果可以避免。
3.7. 2允許干擾 permissible interference
已知或預知的干擾,該干擾符合國家或國際上規定的干擾允許值和共用標準。
3.7. 3接受干擾 accepted interference
干擾電平雖高於規定的允許干擾標準,但經兩個或兩個以上主管部門協商同意,且不損害其他主管部門利益的干擾。
3.7.4有害干擾 harmful interference
危害無線電導航或其他安全業務的正常進行,或嚴重地損害、阻礙、或一再阻斷按規定正常開展的無線電通信業務的干擾。
3.7.5射頻保護比 protection ratio(R. F)
為使接收機輸出端的有用信號達到規定的接收質量,在規定的條件下所確定的接收機輸入端的有用信號與無用信號的最小比值。
3.7.6協調區 coordination area
地球站周圍的區域,在此區域以外的與該站共用同一頻帶的地面電台所產生或受到的干擾電平不超過某允許值。
3.7.7協調等值線 coordination contour
環繞協調區的線。
3.7.8協調距離 coordination distance
在某給定方位上從地球站起算的距離,位於這個距離以外的與該站共用同一個頻帶的地面電台所產生的或受到的干擾電平應不超過某允許值。
3.7.9等效衛星鏈路雜訊溫度 equivalent satellite link noise temperature
地球站接收天線輸出端的雜訊溫度,對應於在衛星鏈路輸出端產生全部可測雜訊的無線電頻率雜訊功率,但來自使用其他衛星的衛星鏈路的干擾和來自地面系統干擾所造成的雜訊除外。
3.8空間技術術語 technical terms relating to space
3.8.1深空 deep space
離地球的距離約等於或大於地球與月球間距離的空間。
3.8.2空間飛行器 spacecraft
飛往地球大氣層主要部分以外的人造飛行器。
3.8.3衛星 satellite
圍繞著另一個在質量上佔優勢物體旋轉的物體,其運行主要並長久地決定於該佔優勢物體的引力。
3.8.4有源衛星 active satellite
載有用於發射或轉發無線電通信信號的電台的衛星。
3.8. 5反射衛星 reflecting satellite
用於反射無線電通信信號的衛星。
3.8.6有源遙感器 active sensor
用於衛星地球探測業務或空間研究業務的一種測量儀器,通過它以發射和接收無線電波的方式獲得信息。
3. 8.7無源遙感器 passive sensor
用於衛星地球探測業務或空間研究業務的一種測量儀器,通過它接收自然界發出的無線電波以獲得信息。
3.8.8軌道 orbit
由於受到自然力(主要是萬有引力)的作用,衛星或其他空間物體的質量中心所描繪的相應於某參照系的軌跡。
3.8. 9軌道的傾角(地球衛星) inclination of an orbit(an earth satellite)
指軌道所在的平面與地球赤道平面的夾角。
3.8. 10周期(衛星的) period(of a satellite)
一個衛星連續兩次經過其軌道上的某特定點的間隔時間。
3.8.11遠地點高度 altitude of the apogee
遠地點相對於一個用以代表地球表面的特定參考面的高度。
3.8.12近地點高度 altitude of the perigee
近地點相對於一個用以代表地球表面的特定參考面的高度。
3.8.13地球同步衛星 geosynchronous satellite
運轉周期等於地球自轉周期的地球衛星。
3.8.14地球靜止衛星 geostationary satellite
一個地球同步衛星的圓形及順行軌道位於地球赤道平面上,並對地球保持相對靜止的地球同步衛星
。廣義地說,對地球保持大致相對靜止的衛星。
3.8.15地球靜止衛星軌道 geostationary- satellite orbit
衛星成為地球靜止衛星所必須進入的軌道。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原國家無線電管理委員會提出,由原國家無委辦公室歸口。
本標準由原郵電部電信傳輸研究所、原國家無委辦公室共同起草。
本標準起草人揚淑京、沈向東、謝飛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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